为进一步加强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8个职能部室,下设7个县市区管理部经办网点,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金运营等管理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信息
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适应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报考期间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合同存续关系的;
7.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报名条件的几点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资料报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ldgjj.com/)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的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及补充公告等信息均在相同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11会议室(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171号安石吉泰邦臣广场A座8楼)。
3.报名方式及程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申请、诚信承诺、信息登记的顺序进行报名,完成以上所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自行下载打印《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备3张近6个月的1寸免冠半身蓝底证件照,真实、准确、全面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作为现场资格审查时的重要依据。
(2)诚信承诺: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
(3)信息确认。完成报名申请及诚信承诺的考生,须统一进行报名信息汇总登记,认真核对并确定报考岗位后进行报考确认(附件4),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电话、查收邮件,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成功并确认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相同地点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过期不再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完成报名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与注意事项。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报名表和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占40%,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占30%,三个科目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知识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通过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进行现场监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应为等比例A4幅面,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个版面。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5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四)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范围。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
(六)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由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按入围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八)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中心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施行一般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s://www.ldgjj.com/)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公告由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政策及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238262
咨询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9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附件1:1.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附件2:2.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4:4.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考确认信息表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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