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宁乡市2022—2026年“千引”计划行动方案》和《宁乡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十项措施(试行)》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宁乡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宁乡市卫健系统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编制内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9名,公开招聘“县聘乡用”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引进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1.具体引进和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详见《湖南长沙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2.年龄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具备副高职称的,可放宽到48周岁(1976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正高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县聘乡用”(X1、X2岗位)适用:住培基地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已获得相应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不作此要求。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学位。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遵守国家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及规范,品行端正,医德医风良好;
6.近5年内没有发生较大差错、较大技术责任事故;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人才引进和招聘
1.本市卫健系统编内人员;
2.宁乡市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
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在2023年-2025年宁乡市卫健系统招聘考试中(含人才引进)通过岗位技能考核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引进和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面试—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与聘用。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n)、“宁乡人才”“健康宁乡”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引进和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报名时按如下要求进行:
(1)真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表。
(2)上传个人免冠证件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规培证原件照片;
(6)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7)《岗位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上传毕业论文研究方向内容。
2.报名方式:
本次引进和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人才网(http://www.nxxhr.cn),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3.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9:00至2025年11月21日17:00。
(三)网上资格初审
1.开考比例: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2.考生报名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公告规定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0:00至11月22日12:00,请考生在2025年11月22日11:00前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未按要求提交信息、上传图片而影响资格审核,以及未按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须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报名表(打印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00至资格复审结束),并在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时交工作人员审查。
(四)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5年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六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
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执业(职称)资格证(可提供成绩合格单、相关证明及文件原件,资格终审须提供证书原件)、规培证(可提供规培单位出具并盖章的证明或文件,资格终审须提供证书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现场确认(含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在宁乡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知单上的要求参加考试(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待现场确认结束后在宁乡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五)面试
面试在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另行制定面试方案,报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集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面试通知单及宁乡人才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引进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人员名单,未达到1:3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末位入围者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面试环节不进行递补。
(六)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
1.A1—C1岗位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适岗能力评价在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及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全程指导下,引进单位按照“一院一策”制定适岗能力评价方案并报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等方面与岗位匹配性进行综合评价。适岗能力评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X1、X2岗位进行岗位技能考核。
岗位技能考核满分100分,内容为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专业技能。岗位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引进和招聘考核总成绩100分,由面试成绩和“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成绩”构成(每一单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照面试成绩占比50%、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比50%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含涉毒筛查)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含涉毒筛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为先,若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成绩仍相同的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体检(含涉毒筛查)对象。不按要求参加体检(含涉毒筛查)的,视为放弃体检(含涉毒筛查)资格,出现放弃体检(含涉毒筛查)资格或体检(含涉毒筛查)不合格情形,则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完成体检,并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含涉毒筛查)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含资格终审)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卫生健康局与引进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
(九)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含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引进或聘用人员。拟引进或聘用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2.对通过适岗能力评价或岗位技能考核后放弃或录用后未满试用期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两年内不得参加宁乡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所有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聘期5年。X1、X2岗位“县聘乡用”人员首聘期内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统筹安排到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宁乡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相关协议条款在协议书中明确。
六、相关待遇
(一)特聘补贴
根据一院一策,宁乡市中医医院和长沙市宁乡精神病医院对引进的人才发放特聘补贴,特聘补贴见《岗位计划表》。
(二)其他待遇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经考察合格且批准同意流动调配后,可作为事业编制人员调入,其子女可在宁乡市内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统筹安排就读。
七、聘期管理
(一)管理模式
引进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五年。相关协议条款在协议书中明确。
(二)特聘补贴发放
特聘补贴与个人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五年服务期内按照特聘补贴总额的80%逐年均额发放,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特聘补贴,第五年底按照服务期内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发放未发放部分。
(三)考评与运用
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方式进行。服务期满(五年)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评估考核,用人单位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并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出现触犯法律法规、违反院纪院规等需解除聘任关系的,发放了特聘补贴的须返还已发放的特聘补贴。
八、相关规定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引进或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引进和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联系电话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报名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政工科:0731-87883768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7899568
(三)监督电话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8980721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1-88980958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31-87857725
附件:1.湖南长沙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1
湖南长沙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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